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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8-00089 主题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发文机关: 行政审批处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标  题: 梅江道(梅江西路~紫金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主 题 词:    
       


梅江道(梅江西路~紫金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 24538909             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梅江道(梅江西路~紫金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西青区、河西区,西起梅江西路,东至紫金山路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梅江道(梅江西路-紫金山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同步实施给水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规模:道路总长度900m,红线宽度25m,工程永久占地28000平方米。

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沥青烟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场地和车辆冲洗水、管道试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周围的公共厕所,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车辆冲洗水和管道试压水经收集后采用沉淀处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的洒水抑尘,或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禁止排入地表水体或平地漫流。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单位通过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过程应优化工程设计,采取植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景观具有改善作用。

2018116日——122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