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我局曾于2016年7月12日以《市环保局关于对天津华电南港热电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6〕018号)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拟投资464862万元,新建3×1200t/h超临界循环流化锅炉;配置3×170MW双抽背压汽轮及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10MW;项目设计燃料为100%烟煤。在厂区西侧2.2km处设置事故灰场,灰场总占地约59400m2,设计堆灰高度8.5m,有效库容31×104m3,满足6个月的贮灰要求。考虑到园区化工企业供热安全,新建3×130t/h应急备用燃气锅炉,备用燃气锅炉快起快停,及时补充蒸汽,只供热不发电。厂区内建设1座全封闭式条形煤场,储存能力为18.73万t;项目燃料依托规划的南港一号铁路运输至分区一场站,本项目新建铁路专用线从分区一场站接轨,新建卸车线和牵出线各一条,电厂内建设电厂站一座,燃料经翻车机送入条形封闭煤场;工程主机及辅机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工业用水采用园区海水淡化水,生活用水依托园区自来水厂,无备用水源。本项目环保投资65083万元,主要用于全封闭煤场、锅炉烟气的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噪声治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污口规范化、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项目预计2019年12月竣工投入生产。
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加强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措施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对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加强管理,专门收集,设置化粪池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减噪措施并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筑固废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及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运行期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烟气旁路和GGH。脱硫: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综合脱硫率为97.83%,除尘效率50%。脱硝: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低于80%。除尘:超净电袋复合除尘效率99.947%,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综合除尘效率99.95%。脱汞:除尘、脱硫、脱硝对汞产生的协同去除率按70%计。烟气由21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燃气锅炉脱硝工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烟气脱硝装置,燃烧烟气由3根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锅炉补给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和RO浓水。厂区内分别建设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锅炉补给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收集后经各自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湿法脱硫和输煤系统除尘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少量RO浓水排入南港工业区能源公司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去向合理。
噪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循环水泵、脱硫塔氧化风机、空压机和冷却塔等,在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均外售作为建材综合利用;本工程产生的脱硝废催化剂、水处理系统废树脂、脱硫废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脱水污泥与灰渣拌和后一并外售,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通常不会产生废布袋,检修等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在落实了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明显影响。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严格管理,尤其是加强储存罐、废水、固体废物处理装置的管理,防止污染物泄露。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若发生污染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环保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污染影响程度评估,开展污染修复工作,使其对水土环境影响降到最小。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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