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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8-00083 主题分类: 其他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发文机关: 大气环境管理处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标  题: 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主 题 词:    
       


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4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2018年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管理工作,经过企业备案材料申报、区环保部门初审、市环保局复审等程序,现将通过备案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2018116 

 

(联系人:市环保局大气处  洪礼楠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2/022-87671577

市环科院   

联系电话:022-87671958 

市环保局关于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2018.1.16(1).docx